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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14000认证环境监测


一、受理范围
实施ISO14000/OHSAS18000/SA8000国际管理体系认证以及客户验厂审核要求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可委托本机构代作认证环境监测。

二、监测程序
1、委托方提出委托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2、接受委托后,二个工作日内指派专人与委托方联系,并察看现场,布设监测点等;
3、根据委托方要求,拟出认证监测方案(含经费概算)交委托方;
4、双方签订环境监测合同;
5、监测机构编写监测结果报告交委托方。

三、有关资料
1、要求监测环境要素清单;
2、产生污染物的原材料、工艺流程、排污方向图等各一份;
3、工厂要提交产品、产量等简况资料;
4、厂区平面图。

四、监测依据
《关于加强和推进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的通知》(粤环[97]118号)

五、监测结果期限
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出监测结果报告交委托方。

六.办理监测内容如下:

1、废水类:各类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及饮用水各项指标;
2、废气类:有机类废气、焊锡废气、锅炉废气、发电机尾气、厨房油烟、厨房火烟、各类炉3、窖尾气及各类工艺性粉尘等;
4、噪声:发电机房、空压机房噪声、厂界噪声等。


注:环境监测机构需具有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CMA认可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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